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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6节(2 / 3)

放手。

他已经为了林娇娇错过了沈莞,现在谁都知道沈莞过的比他好,如果他真的离婚了,那岂不是让所有人看他热闹?

孙思景这几天光是白眼就已经受够了!

所以,这回哪怕是厚着脸皮入赘,他也要赖在林家,再也不回这个狗窝里来!

刘大凤一下就听出他话里的意思,咣当一声坐在了地上,抓着他的裤腿问:“思景,你啥意思,你这是不打算管我们俩了?我跟你爸辛辛苦苦的把你拉扯大,你可不能做出这样无情无义的事来啊……”

刘大凤一边说一边哭,孙伯年也在听到这话后气性上来。

“我们老孙家怎么就出了你这么一个不孝子,自己没有本事管媳妇儿,入赘跑去别人家当倒插门儿,老孙家的脸都让你给丢尽了,你滚,现在就给我滚,今天你只要走出这个大门,就再也别回来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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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莞再听到孙思景的消息,是在一天后,全村子都已经传遍。

说孙思景因为媳妇儿的事跟父母发生争执,带着包袱连日走了,刘大凤哭了一路都没撵上,孙伯年被气极了,当众宣称,以后再也不认孙思景这个儿子。

至于孙思景的媳妇儿为啥跑了,住在孙家前后院的邻居其实都听见了,说那天孙家人合起伙来欺负林娇娇,刘大凤打了人,新媳妇儿跑出去后再也没回去,十有八九是不想跟孙思景过了,可让大家把瓜吃的新鲜又保熟。

沈莞听了之后,心有感慨的摇了摇头。

孙思景一家人,纯是不作死不会死,就算有福气也留不住。

渣男家的八卦听完就过,沈莞按部就班的开着她的饭店,只是还有两天小学就要开学了,她要是再招不到人,店里可就真的忙不开了。

好在今天她到店没多久,就有人过来应聘。

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,长得眉清目秀的,笑起来的模样也挺甜,嘴也会话说,沈莞想这样的性格做饭店工作最合适,于是谈了工钱,就直接将人留下了。

这姑娘名叫陈小琴,穿着粗布棉花的蓝色棉袄,一条油亮亮的大辫子梳着,看起来就是青春有活力的年纪。

沈莞给她安排的工作就是在店里给文晓华打下手,到中午需要送饭的时候,陈小琴骑着三轮去送一趟,下班时间正常按照八点,超过了有加班费。

陈小琴对工作安排和工资都十分满意,当天就决定留下来上班了。

店里多了一个帮手,沈莞感觉轻松了很多,外加上中午徐利昂也会来给她烧火,总算不像之前那么手忙脚乱的了。

这天,在沈莞送走所有客人,准备给店关门的时候,又来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。

“您好,请问是这里招工吗?”年轻人手里拿着一纸宣传页,他似乎没认出沈莞,两只眼睛里都是迷茫。

沈莞却凭着对方特别有辨识度的打扮,一眼就认出了对方。

“林利致?”

林利致惊讶于沈莞能叫出他的名字,反应有些呆呆傻傻的,越发显得他的迟钝。

“你不认识我?我是你的同班同学,也是自习生,沈莞。”

沈莞开口自我介绍,林利致才恍然大悟,考试成绩只与他差了一个名次,他怎么可能没听过沈莞的名字?

“不好意思,我有近视眼。”林利致尴尬的手不知道往哪儿放。

他在一定的范围内,确实看不清人。

没认出沈莞,是因为在学校的时候,跟她的距离太远了。

沈莞一听她的解释就理解了,看他衣着单薄的站在外头,请他去店里坐。

“你怎么过来招工了?是需要钱吗?”沈莞给林利致倒了杯糖水。

她一直都想跟林利致有交流的机会,盼着盼着就来了,可不是得热情一些?

林利致的面相属于比较憨厚敦实的那种,不丑,就是没有打理胡须和头发,显得有些邋遢。

“我要配一副眼镜,低保和学校的救济金不够,必须得我自己挣。”

“哦,原来是这样,那下学期,你也不打算回学校上课?”沈莞好奇的问。

林利致笑着摇头:“不去了,我已经把高中的课程都复习完了,我……有信心。”

许是怕沈莞觉得他在吹牛,林利致的脸颊稍微有点儿泛红。

沈莞却一点儿都不怀疑他在说大话,甚至心里还有一些佩服,她太知道自己在学习方面的半斤八两,所以才更佩服学习好的学生。

尤其像林利致这样,一看就是‘书呆子’类型的,也亏得他能沉下心,一门心思只想着学习。

沈莞每天只要学习超过一定时间,就怎么也坐不住。

“你想在我这儿干活倒是没问题,就是我今天才刚招上来一个人,而且你近视眼,我怕你看不清楚……会不会影响端菜?”

“这个不会,近处的东西我能看清,不过……你如果不需要人,我再找就是,虽然我们同学一场,我不想你为难,感谢你让我进来暖和。”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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